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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课题招标通知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自设立以来,研究范围涉及宏观经济、金融、法治、社会等多个领域,且一直重视和支持金融经济领域的前瞻性的研究和实践。在运作过程中,定期开展有学术年会、学术沙龙、研讨会等学术相关活动,出版有《陆家嘴评论》、《规制研究》等刊物。

  2011年,面向全球范围向关注金融问题的学者进行公开课题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计划及安排

  根据研究院历年的课题计划,我院拟设立“地方政府融资”系列立项计划。项目将分两期进行,项目第一期规划时间从2011年9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第二期规划根据课题进度再行安排。

  凡有志于参加此课题研究的学者均可申请,没有绝对数量限制。申报期限从新闻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

二.招标课题研究背景

  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了抗击经济危机,中国政府从中央层面启动了大规模的财经刺激计划,试图以大规模投资扭转经济危局。伴随着刺激计划的是以地方政府及其下属公司的大规模投资行为。鉴于目前地方政府的收支格局,未来债务的偿付情况并不乐观。

  从监管层得到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在有统计数字的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10个省市甚至超过了100%。个别县市债务率已经超过400%。已经远远超过政府债务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应超过60%的国际标准,地方债风险不容忽视。自2010年年初以来,关于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已渐入人们视线,如何化解地方政府过度融资带来的风险成为当前决策层的重要议题之一。

  毫无疑问,地方债务这一问题的解决势必对中国金融体系、资本市场、中央与地方财税事权关系、政府责任等多个方面产生影响。针对“地方债务”问题讨论热烈。

三. 招标课题研究目标

  目标是以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和政策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金融业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等重大问题研究。

四. 申请对象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热爱研究并关心金融相关领域,具有相应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集体或个人均可申请。

  (一)课题参与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相关的研发经历

  (二)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对课题涉及的领域比较熟悉。

  (三)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四)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

  (五)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必须清晰、齐全,符合要求

五. 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报人首先需要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进行面谈或邮件、电话沟通,确定研究内容与方向,并索要《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

  (二)申请者与研究院沟通后,需要填写《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三)研究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四)评审通过为定标,申请人将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开始研究工作,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中期审核与结题审核。

七. 课题申报方向

  围绕“地方政府融资”课题,主要工作有两个层面:第一,资料、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包括历史、现状、国际比较、前景演绎等;第二,包括理论、方案、政策建议等的分析工作。具体可以分为:理论子课题(含宏观、背景性叙述)、调研子课题、分析演绎子课题、方案与政策实践子课题等四大研究类别。

  课题投标人可在以上范围内选择自己的研究类别进行研究,研究小方向可以由申请人自己设定。
 
  联系电话:021-68545701                      

  电子信箱:guoyy@sifl.org.cn 

  联系人: 郭老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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