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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招聘启事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全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分辨能力,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了解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教育学、管理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工作务实,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计算机操作水平,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了解本科教学管理工作。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专业不限。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应届生: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生:以报名截止日起算),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应届生: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生:以报名截止日起算)。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艺体专业和学习小语种的毕业生外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且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报名人员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3日;
2.报名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南楼411室;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打印并亲笔签名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346067476@qq.com);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原件报名审验后现场归还)
4.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通知;初审不合格者,材料不再退回。
(二)招聘考核
金融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依法聘用。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限为2年。具体待遇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享有社保。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27-8838677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邮编430073。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人事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2015年4月21日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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