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1952年,
一、报名条件:
1.近三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具备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不挂职、不兼职;
5.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者、有突出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6.符合《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等文件要求。
二、招收方向:
1.长江经济带环境审计研究合作导师孙芳城
2.长江经济带战略下的成渝经济区创新与协同发展合作导师王崇举
3.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战略研究合作导师杨继瑞
4.长江上游地区城镇可持续发展研究合作导师黄志亮
5.国有企业改革合作导师廖元和
6.产业生态与生态产业、生态补偿合作导师文传浩
7.长江经济带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合作导师余兴厚
8.我国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研究合作导师曾庆均
9.长江上游地区产业空间优化与经济增长研究合作导师周立新
10.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重庆工业转型升级研究合作导师周兵
11.区域人口,教育,就业和产业协调发展研究合作导师邹璇
12.区域发展、一带一路与内陆开放经济研究合作导师李敬
1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研究合作导师杨文举
三、招收程序和要求:
1.报名
凡申请来我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请向本站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2份;
(2)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扫描)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拟选项目研究计划2份;
2.进站申请和审批程序:
(1)凡申请来我校
(2)流动站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由设站二级单位组织领域专家(含合作导师)对申请人进行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考核,提出是否招收的书面意见,并报学校博后办。学校组织对
(3)经审核的拟招人员须登
3.面试
4.为保证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博士后进站前需与学校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书,规定在站工作期限,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博士后工作目标、产权成果归属、考核要求、待遇、违约处罚等事项。
5.工作期限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
(2)博士后如未按期完成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经合作导师同意,所在流动站和博后办批准,可适当延长在站期限。
(3)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必须
6.博士后在站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归学校所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请专利和奖项等第一署名单位须署“重庆工商大学”(另有协议的除外),技术转让须经学校同意。
7.博士后申请出站,必须公开发表1篇学校认定的A级学术论文,或1篇B级学术论文及1篇C1级学术论文。发表须以本校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学科所在二级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博士后本人为第一完成人。
8.博士后在站期间如有以本人为第一署名人,以本校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学科所在二级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学术专著(学校指定的出版社)、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博士后基金项目)、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奖排名前2位,三等奖排名第一,以证书为准)、获得省部级党政领导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及国家级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建议等情况,可冲抵学校规定的B级论文1篇。学术成果的冲抵、折算其他事宜,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
上述所有成果须与设站学科高度相关,否则不予认可。
9.博士后在站管理以及研究项目开题和中期考核、出站评议等具体要求由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学科所在二级单位另行规定,二级单位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和博士后开题、中期考核、出站评议结果等报博后办备案。
10.出站评议合格或优秀、符合出站要求的博士后人员,需及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打印相关表格,提交博后办。
四、工资与待遇:
人事关系转入流动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年薪15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最多发放24个月。
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工商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修订)》(重工商大[2018]183号)为准。
联系人:
联系方式:023-62768518、电子邮箱:bhb@ctbu.edu.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博士后申请+研究方向+本人姓名+经济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