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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招聘博士后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指示精神,深入研究、解决“一国两制”在港澳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和与现实问题,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的要求,瞄准“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建设目标,2013年中山大学作为牵头单位,协同北京大学、深圳大学、国务院国务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中国社科院台港澳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研究中心等内地高校和研究院所,以及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等港澳高校共同组建了“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为进行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在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2015年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竭诚欢迎优秀博士前来应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位或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2.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及相关专业。专业基础扎实,研究方向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相关者优先考虑。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科研能力。
5.应聘成功后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两年,不可兼职。


二、研究方向和课题
1.“一国两制”的重大理论研究
2.经济发展与区域合作研究
3.基本法的实践与发展创新平台
4.政治发展与公共治理研究
5.社会发展与人心回归研究


二、在站工作内容
博士后在站期间,需根据岗位聘任协议书规定的条款,以“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相关科研工作任务。


三、招聘人数及待遇
招聘人数为5人。相关福利待遇参照中山大学科研博士后待遇并适当上浮后执行。
四、报名方式
报名须以邮寄形式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学术简历;
2.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博士论文以及一篇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研究计划;
6.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两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文科楼6楼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3279/84111069传真:(020)84036749
电子邮件:puhkmac@mail.sysu.edu.cn,电子邮件注明:经济金融网+姓名+应聘博士后
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编辑:谢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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