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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商学院院长

 河海大学是一所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河海大学商学教育可追溯至1915年“河海工程专门学校”创立时期,是我国最早设立商学学科的高等院校之一。商学院现已成为一所拥有管理学、经济学两大学科门类,融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三个主干一级学科为一体,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博士、硕士(含MBA、工程硕士)、学士等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能力和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商学院。

根据商学院发展需要,学校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海大学党政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高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全职来校工作;

2.国(境)外应聘者,需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含特别优秀的副教授);

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教授职务,且具有在“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或国家级科研院所任职任教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同行公认学术成就,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国内外学术影响;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够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学科建设构想和办学思路。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有特别学术影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1.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学院综合实力;

2.人才队伍建设:聘期内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做好人才梯队及创新团队建设;

3.学科建设: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4.教学质量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岗位聘任及待遇

首次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一年后学校按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学校正式聘任。

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学校提供一定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配偶如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可安排适当工作;学校根据个人工作需要提供一定面积的科研办公用房,并支持组建研究团队。

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标准者,按照《河海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

四、应聘时间及有关要求

1.应聘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2.需提供的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需注明联系方式) ;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 ;

(3)个人主要成果(主要包括: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

(4)个人关于学院发展和本人科研的主要思路 ;

(5)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3.应聘方式:在应聘截止日期前将应聘材料电子文档(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工作邮箱(见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25)83786104

邮箱:zuzb@hhu.edu.cn 

2.河海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25)83786205

邮箱:wgzhhu@hhu.edu.cn 


 

2015河海大学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招聘公告



河海大学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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