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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

兰州理工大学 简介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在黄河之滨的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19年的甘肃省立工艺学校,1958年,在组建兰州工学院的基础上,将甘肃交通大学并入,同年10月1日正式定名为甘肃工业大学。1965年学校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同时将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和北京机械学院的水力机械、化工机械、石油矿场机械和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成建制全部迁入,并从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抽调一批教师来校工作。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院校。2003年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经过9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工科实力比较雄厚、理科水平不断提高、文科具有一定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

招聘学科专业

 http://rsc.snnu.edu.cn/browse.asp?id=2357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博士研究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均由学校负责。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9日-4月24日。应聘者通过兰州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lut.cn)中“人才引进”-“最新消息”专区浏览选择岗位(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已填写完整的登记表发至gdrsc8207@163.com邮箱中,往届博士毕业生请将博士双证扫描件一并发送到该邮箱。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4月28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网络初审报名者资格,并在收到邮件后48小时内进行回复,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注:寒假期间报名工作正常进行,但学校报名初审工作暂停,于2015年2月26日起恢复正常。)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现场确认地点: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校本部八号楼人事处207室)。

(2)现场确认需要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见附件4)报名,并确保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信息于2015年9月30日以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到;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核。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与考察

考核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5月21日。该项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可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学术报告、科研项目汇报、实验室操作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细化、打分评判。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体检、公示及聘用

1、确定体检名单。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体检时间2015年5月22日上午。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人社厅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同时在学校网页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聘用。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上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对经批准的招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此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五、人才引进待遇

1、对引进的博士人员提供校内120平方米左右房源,对于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学科方向、紧缺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安家费15万元;其他学科及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安家费8万元。

2、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现状、需求及人才市场供求情况,对于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学科方向、紧缺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10万元;其他学科及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5万元。

3、国家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待遇从优,根据应聘者学术水平、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判,采取一人一议办法兑现相应待遇。

4、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详见《兰州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六、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ut.cn  

人事处网址:http://rsc.lut.cn

人事处邮箱:gdrsc8207@163.com

通信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编:730050

联系电话:王老师  刘老师 0931-2973619

传   真:0931-2973524 

附件1:《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证明(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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